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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下半年六安市裕安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02人)
2021-09-16 10:52:53   地区:安徽   浏览:0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十、体检考察

  体检及考察工作由六安市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十一、公示

  报考人员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二、选岗与聘用

  由区人社局组织报考乡镇岗位的拟聘用人员依据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公告岗位依次自愿选择岗位。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出具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材料、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按规定报送裕安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办理审批及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受聘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六安市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六安市裕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和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陆“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网”查询、查阅。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六安市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4、本次公开招聘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和体检考察等各环节所有考生要严格遵照属地和六安市相关防疫要求及管控政策。

  5、政策咨询:0564-3236216(裕安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564-3301670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使用。

  附件:

  附件1:2021年下半年六安市裕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公共科目类别代码.docx

  附件3:关于同意XXX同志参加2021年下半年六安市裕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的证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