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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省睢宁中等专业学校面向毕业生招聘编制教师公告
2024-04-26 12:55:1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4.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2024年毕业生暂未取得者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成绩全部合格的截图(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或免试认定证明,且必须承诺于2024年8月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种荣誉、各类奖励证书、发表论文情况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

  按2024年毕业生报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和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协议证明)。

  国(境)外学历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按顺序排放。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报名成功人数未达到30人的岗位未参加笔试,无需缴纳)。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当天向睢宁县教育局陈述申辩。

  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采用模拟课堂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备课30分钟。模拟课堂10分钟,总分70分;现场答辩5分钟,总分30分。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在笔试、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以模拟授课成绩高者优先;仍然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下同)。

  面试后签订拟就业协议,如有考生放弃签订,在签约当天,在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睢宁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指导。

  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睢宁县教育局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应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由睢宁县教育局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睢宁县教育局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及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睢宁县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七、公示

  睢宁县教育局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原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的网站上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睢宁县教育局招聘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