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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济宁市泗水县第六批“优才计划”暨泉乡人才“蓄水池”计划公告(30人)
2021-09-15 22:34:3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置笔试环节,采取面谈、面试等方式确定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可先通过面谈等方式按1 : 3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也可直接面试,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可根据岗位实际,采取灵活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

面谈、面试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 : 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名资格、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博士研究生的报名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泗水党政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报考泉乡人才“蓄水池”计划的,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在泗水县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七)调剂使用

对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未被聘用的人员,在年度引才总量和单位编制限额内,引才单位认为确有必要留用的,经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商机构编制部门,可以留用;未留用的,可由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商机构编制部门,按照专业对口、人岗相适原则,推荐到其他事业单位或泉乡人才“蓄水池”计划岗位双向选择、调剂安置。应聘人员不服从调剂使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服务和待遇

(一)优才计划

1、引进人才使用事业编制,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

2、试用期满,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按照职称评聘的有关规定优先聘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3、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按济宁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智汇济宁·才绘圣城”工程加快集聚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措施》(济发〔2020〕13号)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二)泉乡人才“蓄水池”计划

1、人员聘用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招聘人员、企业签订三方协议,办理挂职或项目合作手续。协议约定工作期限、权利义务、报酬奖励、发生争议处理方式等内容,也可约定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形成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品种以及成果转让、开发收益等知识产权保护事项。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理顺档案工资,办理社会保险等缴费手续。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由县人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挂职企业共同考核,按照事业人员考核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在企业挂职工作期限为5年,挂职期满后,聘用人才自愿流动到企业工作的,与其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选择回事业单位工作的,根据专业特长和全县整体工作需求,调配到县内相关部门工作,仍然列入事业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