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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三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选聘公告
2024-03-27 22:27:1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经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选聘。

  (四)考试

  本次选聘原则上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当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20人或因特殊需要,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聘。

  考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的程序和要求按照《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人社〔2019〕217号)文件规定执行,进入面试考生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确定。

  考试时间、地点等其他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成绩计算

  选聘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的,则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即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如出现2名及以上考生面试成绩相同,造成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考生与选聘人数之比超过1:1的,则成绩相同的考生另行加试一场面试,加试考生名次按加试后的面试成绩排序。

  选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进行计算。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在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人选中按照岗位选聘人数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面试前,面试人选自行放弃面试的,可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总成绩出现2个及以上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造成体检人选超过选聘人数时,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成绩排列。

  选聘岗位若没有成绩达到合格线人员的,则取消该岗位的选聘计划。

  (六)体检和考察

  报考者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人选按选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由三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2.考察:三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主要采取谈话、协审、实地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实绩等,查阅核实人事档案中本人填报信息真实性。

  3.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试上合格线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调动

  拟选聘人选确定后将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m.gov.cn/)向社会发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选聘人选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报批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最迟于体检前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材料,否则取消选聘资格。

  (二)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或公示期间反映问题经核实影响选派导致选聘名额空缺,或审查档案不合格等原因而造成职位空缺的,经三明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研究后决定是否在该职位符合条件的其他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是发布公开选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录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应聘人员在本次选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在正常上班时间电话咨询三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咨询电话:0598-8035969。

  六、纪律和监督

  (一)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从事选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报名参加选聘人员回避事项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