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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吕梁文水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16人)
2021-09-14 10:43:4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报考博士研究生特设岗位,根据博士研究生本人意愿由文水县人才工作领导组,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研究后,合理安排岗位。

  报考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岗位由文水县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岗。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八)咨询、监督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招聘相关单位。

  各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监督电话详见《文水县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七、待遇及管理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按照《吕梁市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落实生活补助、住房补贴等保障政策。具体为:

  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的世界排名前400名的高校(USNews、QS、THE、ARWU四个研究机构发布的最新世界大学排名)、“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3年聘用合同的,在享受国家和省财政资助的基础上,三年内每月给予6000元生活补助、一次性给予30万元安家费;对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一次性给予不低于8万元科研经费。

  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的其他院校、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3年聘用合同的,三年内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补助,一次性给予25万元安家费;对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一次性给予不低于5万元科研经费。

  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3年聘用合同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生活补助,三年内每年发放1.5万元住房补贴;对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科研经费。

  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的其他院校、学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3年聘用合同的,三年内每年发放1.5万元住房补贴。

  2.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聘用人员5年内个人不得离职,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如个人违约,应予以解聘,并返还本人已领取政府给予的各类人才补贴补助。

  八、严肃招聘纪律

  (一)做好舆情监测报告处置。各领导组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过程各项工作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及突发事件,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二)坚持全程公开。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实行回避。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巡视。文水县纪委监委要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内部监督力度。文水县组织、人社部门通过现场巡视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监管力度。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九、其他注意事项

  根据我县目前疫情防控情况及相关部门要求,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文水县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参加笔试人员个人防护有关要求明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