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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第三批人员公告
2021-09-14 10:44: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三)报名资格审查:应聘者须认真阅读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招聘单位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电话或邮件通知。考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报名所需的所有证书、证明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招聘单位根据报名情况,制定考试工作方案经市卫健委初审后,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同意后,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考试按以下办法组织实施:

  以本科为学历起点的岗位,报名人数须达到招聘岗位数的3倍及以上比例方可开考。对个别单位急需、报考人数奇缺的岗位,经市人社部门核准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考试采取笔试和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招录计划数3倍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人数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不得进入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

  以硕士研究生为学历起点的岗位,考试采取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采取百分制。

  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并于考试结束一周内在市卫健委网站、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应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国家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市卫健委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审核后,按规定在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各招聘单位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名单公布或2021年应届毕业生毕业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11-88912878(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处),0511-8534080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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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镇江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承诺书.docx

  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