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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13人)
2021-09-14 10:45: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2021年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0402077至0402095岗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低于3:1比例。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和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可以领取面试通知书。

  七、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形式等信息另行公布。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6+面试成绩×0.4。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