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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南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2021-09-13 21:44:0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6)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定向生、委培生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7)贫困家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具贫困家庭建档立卡户、城乡低保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等证明;

  (8)岗位所需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2)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应按招聘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4)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不正确或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5)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招考岗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通过资格初审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职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通过资格初审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笔试及打印准考证等相关事项在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笔试、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按60%、面试按40%计入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形式:采取闭卷方式。

  (2)笔试内容:专业知识兼公共基础知识。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3)笔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在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拟入围面试人选。拟入围面试人员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进入拟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拟入围面试人员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要求的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材料:

  ①《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②笔试准考证;

  ③身份证、户口本;

  ④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定向生、委培生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