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试当天,“吉祥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异常,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报考人员,须于笔试当天提供吉林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可到正常考场参加考试。不能提供诊断意见,但经现场确认可以参加考试的,须按规定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不能提供诊断意见,且经现场确认不得参加考试的,须服从防疫工作安排。
3.报考人员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4.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并签署《2021年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人员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报考人员须承诺严格遵守以上要求,否则,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六、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待遇。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州直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薪酬按照人事部门员额经费管理相关工资规定核定。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此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联系电话:0433-2866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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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州直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报考登记表.docx
2021年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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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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