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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衡阳衡东县招聘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1-09-13 21:40: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为加强我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卫健系统整体专业技术水平,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人才队伍,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意见》(湘办发[2015]38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22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竞争、客观公正、平等择优、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22名,其中:县人民医院招聘60名、县中医医院招聘39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7名、乡镇(中心)卫生院招聘116名。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72名(高校毕业生指2021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岗位名称、招聘计划及条件详见《衡东县2021年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与条件表》。

  三、招聘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和技术资格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6.违约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指拒绝在乡镇卫生院最低服务年限6年的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

  7.在读的普通全日制高校学生;

  8.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在编在岗人员;

  9.有吸毒史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衡东县党政门户网、衡东发布、衡东宣传(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9月22日。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8:00—9月26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网(http://www.d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734-5233362(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3.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审核人员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随时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网(http://www.dcpta.com.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18:00。资格审查合格者,非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4.报名确认。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后,方可确认为报名成功。资格审查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并于考试前发布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5.报名注意事项。具备《衡东县2021年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表》相应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并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专业设置(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参照《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该《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该《目录》的,由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