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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威海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教师招聘公告(第二批)
2021-09-13 21:41:1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荣成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初级岗位要求40周岁以下。其中,30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9月13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9月13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9月13日以后出生。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2.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后补学历学位认证书,待正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方可进行公示、聘用。

  3.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4.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同意。服务期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在报名前征得服务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同意。

  5.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9月13日为截止日期。

  6.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现役军人;

  2.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荣成籍考生荣成市征信管理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下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1年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第二批)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其中,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辖属各幼儿园为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报名、初审和缴费,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7:00—9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9月13日9:00—9月16日16:00

  缴费时间:2021年9月13日11:00—9月17日16:00

  报名、查询和缴费网站:荣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rongcheng.gov.cn)

  具体办法:

  (一)岗位查询。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岗位计划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联系。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