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不设开考比例。
(三)综合考核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综合考核的方式,由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人才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备案后的考核方案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核时间和地点。
综合考核包括教学试讲和面试两个环节,视情采取线上或线下考核方式。教学试讲根据招聘岗位,确定一门专业课程(具体内容另行通知),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是对报名人员的科研水平、综合素养等进行考核。
教学试讲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按照教学试讲占60%,面试占40%计算总成绩。
(四)考察、体检
考核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人员,并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公示、聘用
学校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晓庄学院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并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人员总量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管理办法(试行)》(苏编办发﹝2020﹞31号)纳入学校人员总量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学校在该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监督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南京晓庄学院监督电话:025-8617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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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晓庄学院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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