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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医院第六批招聘公告
2021-09-13 21:42:44   地区:海南   浏览:0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填写信息不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1.资格初审

  招聘领导小组统筹安排人员对报名资料资格初审,从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中确定复审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

  (1)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考核当天考生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扫描件进行资格复审,不能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或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及自愿放弃参加考核的,将取消考核资格。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通过洋浦经济开发区医院官网对外通知。

  (四)考试、考核

  1.招聘办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情况和医院业务需求情况,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及专家组分阶段择优组织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安排相关信息将提前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医院官网上发布。具体考核方式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内容:侧重考察其思想品德、综合素养、专业技术能力等内容。

  (五)体检

  1.体检工作: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由招聘办统一安排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院,体检费用列入专项招聘经费。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选择同级别及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结果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医院官网上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不能进入招聘的下一环节。

  (六)聘用

  1.体检合格,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社会局和人事局备案,备案结束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医院官网上公示7日,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2.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待遇

  1.薪酬待遇:高于海南省同级医院平均薪酬水平。

  2.人才待遇:按照《洋浦经济开发区鼓励人才引进十条措施》进行落实。

  3.其他待遇:被聘用人员可按规定报销交通费;特别优秀者可享受院长基金一次性奖励。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由洋浦经济开发区人事劳动保障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指导和监督。

  六、其他事项

  (一)服务热线

  1.报名咨询电话:0898-28815629(咨询时间:仅限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2.纪检监督电话:0898-28815573。

  (二)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涉及违法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拟参加考核人员考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健康状况申报异常、未取得健康码或健康码不全是绿码、与新冠肺炎相关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阳性检测者)有接触史、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新冠病毒核酸或特异性抗体检测阳性的,需按疫情防控要求报告和请假,不能参加本次招聘。防控措施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不再另行公告。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医院官网上公布,请随时关注,均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五)洋浦经济开发区医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公开招聘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公开招聘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洋浦经济开发区医院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