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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珠海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单位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2021-09-13 21:50: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考生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公布。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时间:利用周末组织,时间待定。

  (二)面试

  面试按100分计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考察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利用周末组织,时间待定。

  五、体检及考察人选确定

  依据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照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招聘岗位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察和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2.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计划生育、遵纪守法、业务能力等。同时对报名资格、毕业证、资格证等进行复核,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晚在珠海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布。如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导致岗位缺额的,按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选,经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市委编办备案后,向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

  2.不服从组织安排的;

  3.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4.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5.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6.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被聘用者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533366,监督电话:0756-2113622。

  (四)招聘单位加强疫情防控和招聘考试的组织管理。制定疫情期间招聘工作实施方案,严格规范落实现场报名、资格审核、考试等各环节的安全措施和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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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表.xls

  珠海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doc

  珠海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疫情防控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