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1年桂林市平乐县第二次招聘(直接面试)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1-09-13 21:51: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桂林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方案》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平乐县2021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直接面试)中小学教师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平乐县2021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直接面试)中小学教师岗位8个,计划招聘教师24名(均为聘用教师控制数)。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平乐县2021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直接面试)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招聘岗位其他说明”栏中注明“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的岗位,属于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连续工作满1年以后,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全市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使用事业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编〔2020〕15号),在学校有空编的情况下,可通过学校直接考核办理事业编制入编手续。

  二、报名基本条件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㈡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㈢本次招聘不设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㈣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条件要求(以《平乐县2021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直接面试)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中各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为准);

  ㈤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㈥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以报名当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23日至2003年9月23日期间出生),具有中、高职称的年龄可分别放宽到40和45周岁以下(含40和45周岁);

  3.本市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和特岗教师)报考,必须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得进入面试。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

  ⑴现役军人;

  ⑵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⑶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⑷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⑸已被平乐县赴区内高校“双选会”招聘签约的拟聘用人员、参加了今年平乐县特岗教师招聘的拟聘用人员、参加了桂林市公开招聘平乐县相关岗位招聘的拟聘用人员,本次招聘不得再参与报名。否则,取消原报考岗位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⑹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信息发布地址

  ㈠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桂林市平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ingle.gov.cn)。

  ㈡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桂林市平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ingle.gov.cn)发布。

  四、招聘流程

  ㈠考生报名(9月23日)

  平乐县2021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直接面试)中小学教师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单位的1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要一致。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平乐县青少年活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