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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德州齐河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
2024-04-18 11:31: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4月22日11:00—4月26日16:00

  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人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对提交内容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退回报名人员及时进行补充;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及时予以审核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须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以备面试时使用)。

  资格审核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引进资格。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报名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认为所学专业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可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岗位工作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四、初试

  县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名情况,对报名人数达到一定比例的岗位,组织初试,具体时间、形式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

  五、资格复审

  报名人员按照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通知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审查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材料或逾期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1、《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须本人签字);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期内),尚未取得的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期内);

  4、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介绍信;

  5、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7、岗位有其他资格资质条件要求的,还需同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县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派专人对相应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回避情况,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并对资格复审结果负责。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经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

  面试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发布。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造成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县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