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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济南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引进优秀人才公告(15人)
2021-09-10 22:45:31   地区:山东   浏览:0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1.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济南中央商务区管委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等有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2.聘用。实行岗位聘任制,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聘期3年,中层管理岗试用期3个月,专员岗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计入聘期,聘期期满考核合格可以续聘。拟聘用人选如为在职人员,须在入职前辞去原单位所任职务,未在规定时间内办完离职手续的不予聘用。

3.待遇。参照省级开发区薪酬待遇标准,提供具有一定吸引力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执行试用期工资。

七、纪律与监督

引进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及时公布进展情况,由历下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在引进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刻取消资格;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八、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应按照济南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自身健康管理,并配合做好引进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凡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必要时将对引才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其他事宜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相关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工作,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济南中央商务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88150836。

监督电话:0531-8815083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件1:2021年济南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引进优秀人才岗位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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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9月9日

原标题:2021年济南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引进优秀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ixia.gov.cn/art/2021/9/9/art_36821_47841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