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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京丰台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公告
2021-09-10 22:46:4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三)成绩公布:专业技术考核成绩于全部单位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统一在丰台区政府网站公开招聘栏(http://www.bjft.gov.cn/ftq/gkzp/list.shtml)公布。专业技术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技术考核成绩未过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后面环节。

  (四)面试内容: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在专业技术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面试。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未过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后面环节。

  (五)面试及综合成绩公布:综合成绩按专业技术考核、面试各占50%的比例相加计算得出,并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则看专业技术考核成绩高低,专业技术考核成绩高者进入后面环节。面试及综合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在丰台区政府网站公开招聘栏(http://www.bjft.gov.cn/ftq/gkzp/list.shtml)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前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北京市丰台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及时按照公告告知的方式查询相关成绩。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程序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应保持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真实准确,确保个人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如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取消本次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所称“应届毕业生”是指能正常参加2021年就业派遣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19年、2020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符合报考职位条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京籍留学回国人员,可以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五)社会在职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须协助聘用单位在30日内办理完行政关系调入手续,如因应聘人员原因逾期不能办理手续的视为应聘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发展情况及全市疫情防控措施规定变化,若本次招聘流程出现调整,将通过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招聘栏发布相应补充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正常参考。

  卫健委咨询电话:83949084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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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丰台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应聘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

  丰台区卫生健康委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