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资格复审时间,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省应急管理厅网站(http://yjgl.guizho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在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厅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省应急管理厅机关纪委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0851-86891520(贵州省应急管理厅人事处);监督电话:0851-85992144(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二十纪检监察组)。
未定事宜,由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应急管理厅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附件1.贵州省应急管理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docx
附件2.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x
附件3.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范围说明.docx
贵州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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