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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淄博信息工程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1-09-10 22:57:44   地区:山东   浏览:0

  笔试只考一科,笔试内容为学科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70%和30%。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校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三)资格审查

  笔试后,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附件2),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用试讲、答辩等多种方式组织,具体要求详见面试公告。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五)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加试确定排名顺序。

  (六)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考察体检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档案审核。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以要求重新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淄博信息工程学校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以劳动合同等正式手续和社保缴费证明为准);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类别及层次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按照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