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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连云港市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公告
2021-09-10 22:58:17   地区:江苏   浏览:0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用人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

  1.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体检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100%。

  总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由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由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成绩、总成绩、排名。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纳入合同制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备案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薪酬待遇不低于灌南县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八、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监督和举报

  灌南县纪委监察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3696908。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3968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