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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郑州旅游职业学院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2021-09-10 22:59:03   地区:河南   浏览:0

  (四)体检、政审

  1.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2.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有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经学校专职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学校党委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待遇

  1.在聘期内实行人事档案单位代理,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参照与编制内同级同类人员相应的国家规定的月工资(岗位工资+岗位津贴+薪级工资)标准执行,工资每年按12个月进行发放;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承担部分。

  3.享有参加党、团、工会活动,以及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的权利。

  4.聘用人员应在两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否则学校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五、时间安排

  见附件

  以上时间安排如因疫情原因需要调整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发布相关通知。

  六、防疫要求

  根据郑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对我校公开招聘辅导员有关要求如下:

  1.报考人员应主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措施工作,科学合理安排工作生活和出行,确保自身符合本次公开招聘防疫要求。

  2.所有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等招聘环节入校时均须提供本人的正常健康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佩戴口罩,做好各项防护措施。

  七、有关说明

  1.请应聘人员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招聘条件而报名,其报考资格、考试成绩均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应聘人员未按照郑州旅游职业学院2021年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公告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在招聘过程中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与报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5.公开招聘工作地点:郑州旅游职业学院象湖校区(郑东新区金龙路188号)

  6.报名咨询时间:9:30-16:00

  联系人:艾老师

  联系电话:0371-61130052

  监督电话:0371-6113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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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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