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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杭州市临安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4人)
2021-09-10 23:04:4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入围考察名单公布后至办理聘用报到手续前,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原则上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板块和“网上报名系统”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面向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优秀村干部、优秀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优秀辅警招聘的岗位被聘用的工作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最低服务年限期内不得跨主管部门(单位)交流使用,并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或本人书面申请放弃考察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杭州市临安区事业编制公开招聘考试;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情况均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组织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事业人员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2.军队院校学历认定:按照《2021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四条规定执行。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

  4.根据《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有关规定,本次考试中涉及下列行为的: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纸),或将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带出考场的;抄袭、协助抄袭的;互相传递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的;使用禁止自带的通信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的;让人冒名顶替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利用通信工具、电子用品或其他技术手段接听、接收或发送考试信息的;与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的;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伪造、涂改证件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的;其他情况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5.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包括笔试、测试、面试成绩,以及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均在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linan.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板块和“网上报名系统”发布。

  6.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2021年杭州市临安区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附件4)。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并予以积极配合。

  7.本公告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办法。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71—22811906

  报考咨询电话:详见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附件1)

  监督电话:0571—63926061、0571—63723364(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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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杭州市临安区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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