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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09-10 23:06:58   地区:河北   浏览:0

  笔试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在医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布。

  (三)面试

  1、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在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参加面试人员需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需考生回答2个问题,时间5分钟,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60分者取消应聘资格。

  3、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面试时间、地点在医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布。

  (四)体检

  经过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高者、学历层次高者、出生日期晚者。体检工作由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统一组织,在本院体检科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

  (五)考核

  医院对体检合格人员档案进行审核,并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并作出合格与否的决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及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此期间个人自动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出的岗位依据综合成绩同岗位依次递补,出现并列的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辞聘。

  四、其他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笔试及体检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笔试及体检其中一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医院负责人员、专家评委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出现应回避情形时,应主动提出。

  (三)疫情防控由招录单位负责。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时须出示河北省健康码、行程卡绿码,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医院,除核验身份等环节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须全程佩戴口罩(建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注意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如不能出示健康绿码或有发热等症状或来自中高风险地区须提供3天内核酸检测结果,否则按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处理。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四)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咨询电话:0312-5976505

  监督举报电话:0312-5976511

  附件:1.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3.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应聘人员信息统计表

  4.防疫须知

  5.个人身体健康状况信息承诺书

  6.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