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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北大学附属医院招聘护理专业工作人员公告
2021-09-10 23:07:07   地区:河北   浏览:0

  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六)公示

  经心理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医院网站、微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注意事项

  1.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须主动出示身份证、河北健康码(绿码)、行程卡和《健康承诺书》,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入报名现场。

  2.考生须在报名前确认河北健康码、行程卡状态,河北健康码、行程卡须均为绿码,并提供7日内2次核酸检测证明,结果阴性方可进入报名现场、考场,无法提供核酸检测证明的,不得进入。

  3.现场经医务人员检测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报名人员,经复检观察后,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处理。

  4.考生须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须全程佩戴口罩。

  5.考生近期须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如实填写《健康承诺书》,凡违反河北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6.报到时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录用。

  7.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2-5981604(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2-5981606(纪检监察室)

  本次公开招聘仅以河北大学附属医院官网、微信平台发布各项公告为准,请随时关注医院网站和微信平台。

  招聘期间,请随时保持电话通畅,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地址:河北大学附属医院本部(河北省保定市裕华东路212号)

  附件1:《河北大学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2:健康承诺书

  河北大学附属医院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