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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09-10 23:02:54   地区:贵州   浏览:0

  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根据招聘条件和职位要求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在线打印的《2021年9月贵州省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2份;

  (2)个人简历2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信网、学位网在线打印学历认证证明(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各2份。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考察阶段,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6)应聘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2份,由所在单位出具,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报考职位要求具备相关工作经历的,需在上述材料中列明所从事工作的具体内容、时间。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外工作过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

  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21年9月22日。

  (7)在职人员须提供由人事管理权限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详见附件3)。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8)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职位备注要求提供。

  (9)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受委托人须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用A4纸印制,按顺序准备,以便查验。

  现场资格复审时考生需佩戴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并提供健康码、行程码等信息。我局将视情况组织来自高风险、中风险地区及具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的考生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五)面试

  (1)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对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上发布公告。

  (2)面试主要结合报考职位需求,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

  (3)面试按照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单个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前考生需佩戴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面试当天体温超过37.3℃或经现场防疫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我局将视情况组织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4、计算考试总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完成笔试、面试,未取得有效总成绩或总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