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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枣庄滕州市供销合作社系统企业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21-09-10 23:03:03   地区:山东   浏览:0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时间另行发布公告。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市供销合作社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达不到招聘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00,面试人选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测试方式,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市供销合作社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录用

  已通过考察、体检的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录用。因放弃或其他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经市供销合作社研究同意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八、公示及薪酬待遇

  (一)公示。根据考察、体检结果,按招聘计划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经公示无异议,报滕州市供销合作社同意后由用人单位录用(试用期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试用期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二)管理及薪酬待遇。招聘录用后,应遵守所在单位管理制度,服从组织安排,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执行所在单位薪酬制度。

  九、其他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632—8129999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632—5513982

  请在工作时间段拨打以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