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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平凉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03人)
2021-09-07 21:47: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局在其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

  (五)面试。

  1.面试工作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甘人社通〔2016〕35号)》规定,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2.面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招聘计划与通过笔试人数之比),通过资格复审应聘人员,依据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列入面试环节。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局划定岗位最低合格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取消招聘资格。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全程录像录音,当场打分并计算公布成绩。面试打分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它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的方式(平均成绩不是整数的,“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4.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通知。

  (六)总成绩确定

  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6:4的比例确定,即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管理、专业技术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两项考试中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视为无总成绩。

  总成绩确定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按招聘计划1∶1比例等额确定人选,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局组织。

  1.体检。各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计划和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委托县级以上综合性体检机构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人员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达不到笔试、面试划定合格线的,不得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局组织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因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人员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达不到笔试、面试划定的合格线及体检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由平凉市、县纪委监委派驻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进行查实,若发现有弄虚作假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形成的岗位人员空缺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达不到笔试、面试划定的合格线及体检不合格者,不得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招聘结果备案

  对符合招聘条件、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社局将拟招聘结果及相关资料按备案范围报平凉市人社局或市委组织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