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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许昌市鄢陵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1-09-07 21:47: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鄢陵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确认时,对报考者本人及有关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对面试空缺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因参加面试人员放弃等其他原因,导致同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引进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人员进行面试,其结构化面试的成绩应达到所在面试室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另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成绩不影响原有排名。面试中有缺考、作弊的,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届时将会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鄢陵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体检。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怀孕考生需提供合法婚姻和怀孕证明)。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或考察环节因自愿放弃或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经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体检、考察合格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初步人选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为拟引进人选。拟引进人选确定后,在鄢陵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确定人选。拟引进人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县委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引进手续。

  被引进人员在接到引进通知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对被引进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被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且在服务期内不得流动。

  被引进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待遇条件

  (一)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外地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符合有关评审条件和程序的,均予以承认;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可不受单位设岗职数限制,由单位设置单列岗位并由人社部门批准;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即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取得突出业绩的,可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档案管理。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根据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入全供事业编制,人事档案均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存放。

  (三)工资、福利待遇。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岗位津贴等待遇。

  (四)激励政策。本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参评“许昌英才计划”“鄢陵英才计划”,经评审认定后,可享受高层次人才的相关待遇。

  凡涉及与本方案同性质、同类型或省市相关优惠政策的,就高执行,不重复享受。

  五、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由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一)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确认、面试环节、体检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属于境外归国或高、中风险地区的考生,需按照我省我市我县防控要求完成隔离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必要时需提供本人参加本环节近7日内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取消笔试、面试及引进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