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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株洲市天元区招聘优秀教师公告
2021-09-07 21:49:3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2.应聘者提供的证书、资料等必须真实有效,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同级人社部门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内容主要为教育政策法规、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基础理论、方法及实践应用分析、写作等。笔试时间90分钟,总分100分。

  (2)面试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低于1:3达到开考比例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若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采取上微型课的方式进行。上微型课时间为8分钟,备课时间为15分钟。总分100分。

  (3)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前。

  凡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予以淘汰,不统计综合成绩,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前。排名末位的考生,如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均相同的,加试答辩,以加试答辩成绩高者进入)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统一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增加吸毒情况检测项目,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递补

  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上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七)公示与聘用

  1.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株洲市天元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教育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报人社部门审定。

  2.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由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和招聘岗位统一分配到学校。聘用人员如不服从分配,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新聘用教师统一入编。由用人学校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岗位设置要求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教师在本区至少服务五年。如拒不履行在本区最低服务年限,被聘人员须赔付相关违约金,服务年限每少一年的违约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六、特别提示

  1.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提供的电话通讯畅通,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4.疫情防控期间,请应聘人员自觉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严格服从有关防疫工作管理。申领并提供本人电子健康码,持有电子健康码绿码及行程绿码且现场体温正常,佩戴好口罩,方能参加报名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