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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宁波市甬江知识产权研究院招聘公告
2021-09-07 21:51:12   地区:浙江   浏览:0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放弃面试出现的空缺入围名额不再递补。考生须在面试当天带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应届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面试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3、成绩

  若报考人数多于30人,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若报考人数少于30人(含30人),以面试成绩为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增加面试题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官网和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官网和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录用待遇

  录用人员待遇按照宁波市甬江知识产权研究院绩效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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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doc

  宁波市甬江知识产权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