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1年北京房山区燕山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第三批招聘教师公告
2021-09-07 21:53: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四、考试安排

  (一)学校面试

  学校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具体面试方式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

  (二)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由教委统一组织,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业务考核人数1:5的比例,依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业务考核人选。未到达1:5的岗位,按学校面试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具体形式以教委通知为准,业务考核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学校面试成绩*40%+业务考核成绩*60%。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则以业务考核成绩确定名次。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资格复审、考察、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如有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可顺延递补。

  (二)公示

  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fsh.gov.cn/zwgk/gkzk/)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资格复审

  燕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未通过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四)岗位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享受正式教师的待遇。

  六、注意事项:

  (一)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年限一般不低于6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档案转入属地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通过进京审批的,三年后办理相关落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有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认定为失信人员;

  2.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

  3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者;

  4.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

  5.未在规定时间签订三方协议或未按时报到的;

  6.拟聘人选公示结果有异议影响聘用的;

  7.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8.未通过进京审批的;

  9.档案审核不合格的;

  10.导致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应聘人员务必在资格审核提交的简历中正确填写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应自行及时上网查阅各项公告公示事宜,因考生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和培训机构,请提高警惕。

  联系电话:(010)69341097

  监督电话:(010)81333635

  点击下载>>>

  2021年燕山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xlsx

  北京市房山区燕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