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漳平市总医院微信公众号及漳平市政府网(www.zp.gov.cn)是本次公开招聘与应聘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应聘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在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资格审核
由漳平市总医院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签署审核意见。
(四)考试
1.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由漳平市总医院负责实施,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笔试内容为基础医学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如遇同一岗位的报考者总成绩相同时,分数相同的考生加面试一场。
3.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应打印《漳平市总医院公开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3),并如实填写。笔试及面试当天必须凭身份证、八闽健康码绿码(闽政通APP)、《承诺书》纸质原件并佩戴口罩进入考点。考生存在《承诺书》所列情形的,应携带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进入考点。
(五)体检
1.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执行,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由市总医院统一组织,体检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
3.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知晓体检结果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4.因体检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原则上从应聘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漳平市总医院微信公众号及漳平市政府网(www.zp.gov.cn)为期7天的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被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体检合格者,按相关程序办理入编手续,并实行聘用制管理,由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服务年限5周年(含1年试用期,不含进修、规培时间),聘用期内不得流动。受聘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签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按照漳平市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报考医师资格类的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聘用人员,入编后三年内未能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漳平市卫生健康局监督电话:0597-7529313;中共漳平市总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0597-3099181;漳平市总医院行风办电话:0597-783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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