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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甘肃省有色地勘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09-06 22:06: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1.个人身份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备案证明复印件1份。

  3.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以及2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须与网上报名照片一致)。

  4.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就业报到证,或离职证明及缴纳养老保险等资料。

  5.有工作单位的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报考人员,以及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不退还报名费,并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在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网站公布。面试采用结构化等方式,实行百分制,由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1∶3的,由甘肃省有色地勘局划定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报考人员签字确认。

  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五)总成绩确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按照加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人员体检和考察由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组织,先体检后考察。体检通知在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网站公布。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在兰州市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初次体检后,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由甘肃省有色地勘局安排报考人员到其他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最终以复检结论为准。

  参加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将通过个别谈话、调阅档案等方式方法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报考人员如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将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阶段自愿放弃资格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面试缺考的报考人员不得递补;面试成绩为零或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线的报考人员不得递补。

  (七)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甘肃省有色地勘局党委会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备案及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按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未通过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的人员,不予聘用。公示、备案过程中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经审核备案聘用的人员,本人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作为其诚信记录备查。

  四、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