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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临汾市蒲县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1-09-02 23:00:0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4)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面试考官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委托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每个考官组五至九人,设主考官一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察内容包括拟聘用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四)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蒲县人民政府网(www.puxian.gov.cn)进行7个工作日的聘前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五)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经蒲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审核后,报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所聘人员正式聘用后必须在1年内取得相应的资格证,否则依规解除聘用合同。

  4、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相关待遇。

  五、疫情防控

  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确保考务安全的要求,应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应注意事项如下:

  1.应考人员须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密接码。

  2.提供近14天的体温单及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统一模板)。

  3.考前14天内如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和新冠肺炎疑似症状者,要在考前3天报告县公开招聘领导组。

  4.考试期间应考人员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注意个人防护。

  招聘信息咨询电话:0357-5322213

  电话接听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