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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运城市垣曲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公告
2021-09-01 11:36:1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我县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科医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晋卫办人函〔2021〕11号)和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省医改办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山西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卫人发〔2018〕10号)精神,经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我县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2人,派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垣曲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垣曲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是专门设置在县级医疗集团,将所聘全科医生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非常设岗位,不受县级医疗集团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2021年全县计划招聘2名,详见《垣曲县2021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特岗全科医生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自愿长期扎根基层为基层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做贡献;

  4.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不含执业助理医师);

  5.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其他条件;

  6.报考人员的年龄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截止发布公告之日。具体为:年龄65周岁及以下为195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同时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

  2.经过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

  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从事临床诊疗工作2年及以上。

  由县级医疗集团派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在职全科医生,不列入中央财政支持的特岗全科医生范畴。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在编人员聘用到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后,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及人事关系。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应届毕业的中专升专科学生、专科升本科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护士执照的人员,不得报考。

  4、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5、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或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的领导下,由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核验、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