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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忻州河曲县事业单位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2021-08-31 10:50:27   地区:山西   浏览:0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进行考察,经考察合格,正式聘用;考察不合格,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后,予以解聘。

  引进人才单位和引进的人才在聘用合同书中要明确引进人才需服务期满6年,聘用人员在服务期内不得借调、调动。

  引进人员应诚信报考。对进入公示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引进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并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

  五、待遇

  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在聘用期间,在应发事业单位正常工资的基础上,额外发放每人每年10000元的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年20000元,享受期为6年。服务期内擅自离职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享受相应待遇。

  六、监督检查

  本次引进人才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由河曲县纪委监委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公告中公示的监督电话、咨询电话,在工作期间内要安排专人值班,保证考生能够及时就有关问题得到咨询和投诉。

  咨询电话:

  河曲县委人才办0350-7222525

  河曲县教育局0350-7222138

  河曲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0350-7222142

  监督电话:

  忻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350-3333625

  中共河曲县纪律检查委员会0350-7212388

  附件:

  1、河曲县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xlsx

  2、河曲县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