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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十堰市郧西县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2021-08-28 15:28:2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及不符合招聘公告条件要求的,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录入诚信黑名单。

  5.资教生(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考,需提供有效证件、材料证明其身份。

  6.所报考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交真实、有效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7.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持有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存。

  本次招聘岗位名额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同时,本次招聘岗位均属紧缺岗位,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可放宽至1:2的比例开考;对报考人数不足1:2比例的岗位,在开考前将该岗位招聘计划以公告形式调剂到其他岗位。

  三、考试

  (一)笔试

  1.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以及疫情防控要求等参加笔试)。

  2.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竞争发展能力和心理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

  3.政策性规定加分: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精神,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高校毕业生(含资教生、特岗生),在折算前的笔试综合成绩上增加5分,“三支一扶”人员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员加分政策优惠。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于9月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6:00)到郧西县教育局人事与教师管理股338室提交加分资格材料,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资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教(特岗)、“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加分申请表(附件3)。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将在县政府(县教育局)网站上对拟加分对象进行公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有关要求:

  (1)考生进入考场时,一律接受金属探测器检查。考生不得携带无线电通讯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2)无线电通讯工具包括:手机、微型电脑、微型耳麦;伪装成计时工具、手镯、项链、皮带扣、纽扣等配饰类或橡皮擦、钱包等形式的无线电发射、接收装置及附件;手镯、项链、纽扣等形式的拍摄、扫描设备;电子贮存设备等。

  (3)考场内统一配挂无声挂钟,考生一律不得携带计时工具进入考场。发现计时工具视同作弊。

  (4)考生在考试开考30分钟后,才能交卷离开考场。但不能离开考点,在考点规定的地点等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

  (5)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认真阅读《考试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4),从考前14天起,自行每日测量体温,填写《健康情况声明书》(见附件5),并于考试入场检查时上交。

  (二)资格复审

  1.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学科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对达不到1:3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人员,面试人数之比可放宽到1:2;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2的,是否核减和调剂岗位以面试前公告为准。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和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1:1的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考生面试成绩合格线为80分)的办法,达到合格线的考生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并取消该岗位。

  2.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具体组织面试资格复审,通知面试人选,组织面试工作。面试初步人选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