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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娄底技师学院第二批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1-08-28 15:30:23   地区:湖南   浏览:0

  (四)体检

  面试合格后,组织体检。体检按照引才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医院根据有关规定选定,体检标准按《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娄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娄人社发〔2014〕68号)文件中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国家关于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工作的统一部署,将吸毒检测纳入本次引才体检范围。

  体检费用由受检人自理。自动放弃、其它原因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该岗位不予递补。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进入考察程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及其它不宜聘用情形的,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书面考察结论。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考察所需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自动放弃、其它原因未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予递补。

  (六)公示

  经审查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娄底技师学院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办理列编、增人计划、聘用、工资审批等手续。一经聘用,工作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未满服务年限不得申请调动。

  六、纪律要求

  报考者要严格遵守纪律,并对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在引才的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或在面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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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娄底技师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要求目录表.docx

  娄底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娄底技师学院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