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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京市栖霞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1-08-28 15:32:40   地区:江苏   浏览: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的陈述申辩时间为:考生收到资格初审结果至2021年9月8日12:00;

  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为:接到考生的陈述申辩至2021年9月8日17:00。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综合考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综合考评防疫要求将根据最新的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并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综合考评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采取简化程序、综合考评的方式进行。招聘单位在区人社和卫健部门指导下,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批准后的综合考评方案,组成专家组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科研能力、学术成果以及与岗位匹配程度等进行综合评定。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实施,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将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健康栖霞之窗”微信公众号(微信号:qxjkzc)公告。

  本次招聘高层次医学人才,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相关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不指定考试培训机构。

  (四)考察、体检

  招聘单位在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综合考评成绩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公示、聘用

  根据综合考评、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综合考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工作监督、咨询电话

  栖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025-85570532

  栖霞区医院               025-85565831 

  栖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5380996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