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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京工业大学第三批招聘专职辅导员及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公告
2021-08-27 15:41:3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专职辅导员7、8两个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1年9月13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专职辅导员7、8两个岗位的考试方式为心理测试和面试,其他岗位的考试方式为笔试、心理测试和面试。

  (一)笔试之前,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应聘人员无法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参加笔试资格。以下材料请应聘人员提供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时交给审核人员留存。

  (1)主要学生干部或工作经历证明:班级、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出具,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证明由任职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2)政治面貌证明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必须由当前所属党组织于2021年3月10日后开具。

  (3)身份、学历学位证明

  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国内)。

  ②社会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相应社保缴纳证明。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二)根据江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具体资格复审、笔试和面试安排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在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jtech.edu.cn/)人才招聘专栏公告形式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四)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和心理测试人选,如笔试成绩合格人数未达到拟聘用人数的3倍,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和心理测试人选。在笔试结束后1到5个工作日内将笔试成绩、排名以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jtech.edu.cn/)人才招聘专栏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