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1年泰安市青年人才优选公告(60人)
2021-08-27 15:30:43   地区:山东   浏览:0

(二)资格审查

2021年9月6日11:00至9月10日16:00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名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需将相关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按照报名系统要求的格式以附件形式上传。引进单位第一时间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在报名系统中予以确认;审查不通过的,将反馈并说明原因。所需上传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外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扫描件等;山东省以外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

(三)组织考试

本次人才引进不设笔试环节,不设开考比例,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工作安排,面试采取现场面试或网上视频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提前3天在相关网站发布。

(四)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需达到合格分数线),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组织体检考察。

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优选人才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通知在相关网站发布,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优选人才进行全面深入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严把综合素质关。对其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同时考察是否存在任职回避情形。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选岗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选。组织拟引进人员按照考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单位。选择事业单位的不限专业,选择企业的需符合企业的专业要求。选岗结束后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办理入职手续。发现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如选岗后、聘用前出现人员放弃,不再组织全员重新选岗,从未选岗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选岗。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五、优惠政策

(一)补贴补助。按照泰安市人才新政“金十条”、“泰汶专才计划”等规定,对企业新引进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重点高校本科毕业生,分别按照每月2000元、1000元、600元标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连补3年。以上补助标准在人才引进相关政策调整时,一并联动调整。

(二)岗位安排。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与本专业一致的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中级职称,从事工作与专业不一致的,也可直接申请参加所需专业的中级职称评审,取得资格后可通过参加单位组织的竞聘上岗予以聘任;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直接聘用到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不受单位常设岗位数量限制。

(三)配偶安置。引进的博士需要安置配偶的,根据配偶单位身份性质,按照“对口安置”“因材施用”的原则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采取组织调动的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由同级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

(四)子女就学。引进的博士,子女在义务教育节点适龄入园、申请就读的,可根据本人意愿,优先协调办理。

本次青年人才优选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青年人才优选监督电话:0538-6997808

附件1:2021年泰安市青年人才优选企业岗位汇总表.pdf

附件2:2021年泰安市青年人才优选事业单位岗位汇总表.pdf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省外在职人员同意报考介绍信.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