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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第四批招聘教师公告
2021-08-27 15:31:59   地区:北京   浏览:0

  四、工作纪律和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报名、考试、复审等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手续者取消聘用,解除人事关系;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并对考生的违纪违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

  (二)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公开招聘过程中,面试安排及面试成绩等相关信息均会通过网站进行公示,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并按公告要求参加招聘。

  (四)公开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设置。

  (五)考生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视疫情发展,如遇国家或本市出台相关政策,本次招聘工作将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王老师,81296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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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兴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