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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台州玉环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高学历人才公告
2021-08-25 09:57:09   地区:浙江   浏览:0

  被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进入政审人员自发布政审通知后三个月内需办结聘用手续,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若有放弃聘用资格、逾期不报到、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后放弃聘用资格,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取消聘用等情况,均不再递补。

  根据《实施办法》规定,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未推行户籍改革地区、原户籍为农业户籍的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已推行户籍改革的应将户籍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变更户籍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四、注意其他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服务年限、任职期等的计算统一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日,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服务年限、任职期均指周年。

  年龄条件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指198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件、证明)等取得时间截止2021年9月1日(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1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和临聘工作人员应在信息填写时予以备注说明;在全日制普通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属于勤工俭学,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2、户籍。凭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以2021年9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21年9月1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对户籍有要求的职位。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并负责具体解释;自学考试、成教、函授、境外等部分学历专业未列入教育部目录的可比照教育部相关目录中的专业。

  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所列专业要求范围内,但和所报考岗位专业要求明显相符的,应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单位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决定是否符合招考岗位专业要求,认定为符合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应向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增补、调整专业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公布。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

  4、学历专业。

  报考人员用于报考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相对应。学历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专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报考人员应以教育部学信网认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留学人员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

  专业名称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者仅有1个“学”字的差别,可视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连接词的互换视为同一专业,但连接词增减不视为同一专业。

  5、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