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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招聘教师公告
2021-08-21 22:28:47   地区:陕西   浏览:0

  (五)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8月30日上午9:00-下午17:00。

  地点:延安市新区江苏中学体育馆。

  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的必备凭证,请予妥善保管。

  (六)笔试

  1.本次招聘人员笔试工作由延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技术学等)和相应岗位学科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

  2.时间和地点:笔试地址在延安市区内学校进行,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者缺一不得参加笔试考试。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预计一周左右在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应聘人员在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

  4.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5.对违纪违规考生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七)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本次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由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现场备课,分说课、讲课、答辩三个环节进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另行通知。

  (八)综合成绩测算及比例设置

  招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九)体检及考察

  体检和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笔试成绩仍并列的加测讲课,以讲课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体检在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招聘岗位的适应程度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体检及考察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在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另行通知。

  (十)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1.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招聘人员名单在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2.对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公开招聘确认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招聘人员凭《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相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招聘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办理。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3.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