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初审人数不足岗位计划数3倍时,取消笔试,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40%、面试60%的比例计算;如取消笔试,则以面试成绩确定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岗位按1:1.5的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人选,不足1:1.5的全部纳入考察范围。拟确定为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优先按面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公布。
博士研究生直接采取面谈方式进行。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串通作弊顶替体检或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标准要求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2、考察
根据引进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被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3、对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1、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招聘的博士研究生安排至县内事业单位工作;招聘的硕士研究生按照成绩由高到低,前60名安排至县内事业单位(含教育、卫生岗位);61—90名安排至县内国企工作。安排至国企工作的,根据事业单位新增空编、岗位需求、个人意愿等因素,1年后可调至事业单位工作;招聘的海外留学归国人才全部安排至郯城经济开发区和高科技电子产业园,采取开发区控制编制管理方式。
3、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4、聘用人员在郯城工作,最低服务期限一年。
七、引进人才待遇
1、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硕士研究生在国企工作期间工资待遇参照同批次引进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2、聘用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试用期满后,首次职称聘任不受岗位限制。
3、引进人才配偶为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协调办理工作调动。
八、其他事项
1、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引进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信息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报名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若本次引进未完成计划数量,或根据有关政策要求,需要调整增加引进数量等情况,由郯城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组织递补或通知。
3、本次考试所有程序严格遵守疫情防疫有关要求。
4、本公告由郯城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邮箱:tcxrcyj@126.com
联系电话:0539—6107409;18654993886
监督电话:0539—6117039
郯城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18日
原标题:2021年郯城县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tancheng.gov.cn/info/1032/1898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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