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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08-19 17:15:2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及《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规定,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隶属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公益二类,按副厅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专科层次高等艺术职业教育、中等专业教育、文艺干部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承担对外及港澳台地区文化交流工作;承担外国图书、档案、文化信息研究工作;组织协调文化艺术团体参加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对外演出、展览、学术研究活动。

  单位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49号。

  二、招聘岗位

  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共招聘34人,具体详见招聘计划(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热爱艺术教育事业,具有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的政治素质和文化素养。

  (四)身心健康,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较强,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第一学历须为公办全日制统招本科并获学士学位的基础上,符合招聘岗位对学历的其他要求;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年龄在35(含)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中级(或相当于)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含)周岁(198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七)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聘任后,应在本单位工作满5年方可提出调转。

  (八)满足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在校学习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学生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岗位,以及其他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8月18日起在龙江先锋网、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提示性信息。职位查询、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准考证打印等均通过龙江先锋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

  请应聘人员务必下载附件,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要求,因未认真阅读上述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4日9:00时至8月28日16:00时期间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龙江先锋网(http://www.ljxfw.gov.cn),点击首页“公开遴选(招聘)”进入报名端口,实名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报信息。已经注册人员使用已注册用户名报名。应聘人员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电子照片,将毕业证、学位证、《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等相关材料及佐证材料原件按照网站要求的格式上传,上传成功后提交。其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的项目生,请将服务期满的考核材料一并上传;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经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人员,请将佐证材料一并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