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参加考试应当主动出示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正规合法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试现场。
3.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及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其余时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4.来青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来青的考生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青的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5.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省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公示和聘用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将对拟招聘人员资格进行复审。
2.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第四至十二月为见习期,在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要求的,不再继续聘用。试用期内工资不低于当年即墨区最低工资标准,见习期内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工作满一年后按照全区公办幼儿教师平均工资的80%落实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幼儿教师工资待遇,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七、几点说明
1.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被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择岗,听从领导,服从分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空缺职位,从应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3.被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用工合同。
4.应考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5.最终解释权归青岛市即墨区北安中心幼儿园。
联系人:
于15864226162
焦15588669971
附件1:《2021年青岛市即墨区北安幼儿园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青岛市即墨区北安中心幼儿园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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