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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08-12 13:19:30   地区:福建   浏览:0

  以上提交的材料与网络报名提交信息不实的,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四)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五)面试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考生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

  六、考核和体检

  (一)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时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一寸照片1张);体检标准及项目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一)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按照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通知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岗,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岗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将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纳入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事业编制。

  (三)试用期。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自办理好聘用手续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注意事项

  (一)做好防疫准备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须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考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考生所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入场和离场均须按要求佩戴口罩,考试当天报到时因体温异常(≥37.3℃),经医务人员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复检仍高出37.3℃的,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参加当日笔试,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二)做好安全承诺

  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填写好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见附件2),不隐瞒不谎报。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其他事项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三)应聘者参加考试产生的往返交通费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本次公开招聘全部工作信息将在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考生务必及时浏览。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76号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846649、87808713

  十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和省机关服务中心共同组织实施。中共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并接受对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

  监督电话:0591-87839706(管理局机关纪委)

  0591-87821262(管理局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