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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2021-08-12 13:23:37   地区:江西   浏览:0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聘用过程,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笔试

  1.采取闭卷形式,出题范围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大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和辅导员工作的基本知识、基本方法,法律基础,逻辑判断,公文写作等。

  2.笔试考试安排将在本校官网和人事招聘网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成绩相同时,则一并进入面试)。若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笔试后全部考生进入面试,但总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聘用。

  (三)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和能力。

  2.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信息和要求于考前在本校官网和人事招聘网另行公告。

  (四)成绩公布

  各环节成绩将在本校官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按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费用自理。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三)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四)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在总成绩70分(含)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递补。

  六、聘用、待遇

  (一)经考试、体检和考察确定的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入编手续(2021届毕业生需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被聘用人员在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不少于6年。

  (三)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规定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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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岗位具体条件.doc